长沙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调整内容【附特殊病种名单】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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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华声在线消息,长沙市对原有的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进行了调整,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调整前:长沙市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为28种,城乡居民为44种;

  二、调整后:调整之后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增加到45种,其中职工病种为42种(不含苯丙酮尿症、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城乡居民为45种。

  三、调整后政策将惠及参保人员哪些方面?

  1、41个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的个人负担比原来减少20%;

  2、苯丙酮尿症(PKU限0-14岁)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PKU提高至1000元/月,BH4D限额提高至1250元/月;

  3、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的特殊病种门诊支付限额提高至500元/月,报销比例100%;

  4、患有多种疾病的参保病人,可以申报并享受多个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最多同时享受3个病种的待遇。

  附特殊病种名单:

  1.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3.肝脏、肾脏、心脏、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

  6.冠心病;

  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

  8.血友病;

  9.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10.肺结核;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

  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3.肝硬化;

  14.苯丙酮尿症(PKU 限0-14 岁);

  15.帕金森氏病;

  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

  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Ⅲ级);

  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19.类风湿性关节炎;

  20.慢性活动性肝炎;

  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症;

  23.重症肌无力;

  24.肝豆状核变性;

  25.多发性骨髓瘤;

  26.系统性硬化症;

  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28.垂体瘤;

  29.克隆病;

  30.癫痫;

  31.慢性心力衰竭;

  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33.泛发型银屑病;

  34.慢性丙型肝炎;

  35.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0-7 岁);

  36.肺动脉高压;

  37.地中海贫血;

  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

  40.植物人(家庭病床);

  41.晚期血吸虫病;

  42.尘肺病;

  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

  44.肾病综合症;

  45. 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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