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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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提取新版《办事指南》同步启用。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变化及继续执行的提取政策要点通知如下:

  一、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增加两种方式

  在保留按比例和限额提取的同时,增加低缴存额全额提取和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按实际租金据实申请两种方式。

  二、取消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办法》实施前已建档的仍可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

标签: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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