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办事指南

2019-12-04
阅读 15

  宜昌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3号)第二十六条。

  三、注意事项

  1、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应在本单位公示后报中心按程序审批,公示期限应不少于7天。

  2、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3、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每次不超过一年。一年后,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重新办理手续。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请参阅《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事指南》办理。

  4、单位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影响本单位职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职工因离、退休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为该职工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宜昌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点此进入)。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五、柜面所需材料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职代会决议或会议纪要。

  3、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4、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5、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的职工缴交明细表(申请缓缴的不提供)。

  六、柜面办理流程

  1、单位登录http://gjj.yichang.gov.cn/ 下载《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在区域营业部办理手续。

  4、中心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以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单位经办人。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