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攻略【办理流程+条件+地点】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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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或转移手续。

  如:1.职工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分立、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

  3.单位破产、撤销、解散或辞职、辞退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需纳入集中封存、封存账户进行管理的。

  办理流程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信息

  办理地点

  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3号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路南管理部归集提取15号-2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春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标签: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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