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淀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重点变化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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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海淀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重点变化

  一、继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寄宿跨区计划。

  二、继续规范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

  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为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城区学校入学压力,海淀区引导鼓励确有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就读北部地区公办寄宿学校(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继续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细则

  落实2019年提出的两个预期引导政策: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19年9月1日(不含)之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应于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2019年12月(含)至2020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要求,做好审核的政策衔接。

  四、继续完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审核细则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子女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适龄儿童一方法定监护人应于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已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7年3月(含)至2020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之间在海淀区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的不予通过。

  2019年12月(含)至2020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要求,做好审核的政策衔接。

  五、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自2020年起,海淀区新建小学和中学新增设的小学部,原则上实施多校划片。

  自2021年起,经区教委批准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的小学,其新招收的小学生,六年后毕业升学按照区教委批准的中学对口直升计划登记入学。

  六、完善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流程

  2020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坚持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学校秩序。

  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坚持入学资格审核“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申请人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户籍住房等信息审核、学生填报志愿、志愿复核等环节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家长网上预约线下审核批次和时间。海淀区将分批次、分时段错峰办理,控制线下人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疏导分流等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暂停现场接待咨询。家长通过区教委公布的招办和各学区办公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七、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初中的,在海淀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八、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海淀区入学时间安排与去年基本一致。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延长了部分入学申请、审核、登记环节的工作时间,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时间比去年延长了2天,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时间比去年延长了7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材料受理审核时间适当延长。

  九、扩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20年,海淀区继续处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高峰期,初步预测,海淀区小学入学需求约3.5万人,初中入学需求约2.5万人,学位缺口持续扩大,全区依然面临较为严峻的入学压力。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海淀区将继续通过挖掘潜力、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政策疏导等多种举措,举全区之力,努力扩大学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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