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四轮嘉兴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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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第四轮嘉兴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

  预约时间:4月15日20:00起。

  发放时间:4月17日20:00。

  餐饮消费券共发放1000万元,共24万份,其中300-100元券4万份,100-30元券20万份;

  1.使用范围:可用微信收款商业版(微信商业支付)的嘉兴区域内各餐饮单位。建议消费者在用券消费前,与商家提前确认。

  2.线下到店消费时,方可使用。

  3.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4.可同时兼容餐饮单位的其他优惠活动。

  5.发放的消费券,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商家收款时,无需修改收款流程,消费券自动核销,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无需垫资,也无需凭证报销。

  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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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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