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干部【工人】调动落户指南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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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人员

申报条件: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本人、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办理材料

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一)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配偶、子女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或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需写明单位意见和落户详细地址)。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落户所需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分局进行审批。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各区公安分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标签:    济南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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