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招生迁入落户如何办理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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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落户条件

  ⑴情况一

  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

  ⑵情况二

  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

  ㈡落户材料

  ⑴情况一

  1.招生计划文件

  2.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花名册

  3.录取通知书

  4.居民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内生源)

  5.户口迁移证(省外生源)

  ⑵情况二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学校证明(盖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

  3.居民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内生源)

  4.户口迁移证(省外生源)

  ㈢落户流程及时限

  驻济普通院校录取的新生由学校统一申报。

  在校生由学生个人申报。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结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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