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回国定居落户指南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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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原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申报条件:

1、原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获准的。

2、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3、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办理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一)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符合申报条件(二)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符合申报条件(三)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需提交申请人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要落户的派出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标签:    济南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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