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部队军官家属落户指南

2019-06-28
阅读 206
办理条件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人员

申报条件:

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办理材料

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一)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二)任职命令、军官证或士官证;

(三)随军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四)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信》。

办理流程

申请人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市局户籍科审批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科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由市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鲍山分局:85083431

长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标签:    济南落户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