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办理指南

2020-05-08
阅读 6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一、办理条件

  办理本事项应先办理的事项:

  1) 开发商已办理首次登记;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3) 缴纳相关税费。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完税凭证原件1份;

  5)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1份;

  6)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办理夫妻共有的提供);

  7)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1份(2014年7月1日前贷款购房的提供)。

  三、办事程序

  1)受理(登簿)

  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身份证明;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记录。

  a)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凭证。

  b)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2)缮证

  缮制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3)收费、发证

  缴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

  2)一次办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标准

  1)收费名称

  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

  2)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办理地址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

  8)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北新区沈北路108-17号(坤博大厦);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28号(奉达大厦)。

  八、办理时间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8)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九、联系电话

  公开电话: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小编有话说: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