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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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持有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到具备资质条件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质量和期限达到规定要求并且进城务工的人员。

(一)就业技能培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二)创业培训:四类人员,以及毕业年度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在岗培训: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

(四)劳动预备制培训: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下述材料:

(1)职业培训开班申请;

(2)培训质量承若书;

(3)本期培训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

(4)质量督导员现场督查意见表;

(5)申请培训补贴报告;

(6)《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7)垫支并代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花名册;

(8)考试成绩汇总表;

(9)考勤登记表;

(10)本机构在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二)培训对象个人需要有下述材料:

(1)《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鉴定合格后申请);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或学校有关证明;

(4)《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创业培训合格后1年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就业、创业证明材料。

(6)培训补贴对象向培训机构提出的垫支培训费用申请书;

(7)培训补贴对象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为申领培训补贴协议书。

审批流程

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补贴 - 培训机构申请

审批流程图

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标签:    技能培训    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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