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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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需材料

  ①提取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提供用于接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银行账户。

  ③提供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的证明; 在市区各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缴存登记关系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区的,同时提供两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

  ④按情形⑴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情形⑵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租完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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