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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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从2015年8月26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2.75%;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25%。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x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x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x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

  1.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

  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

  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4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60%

  三套房及以上不予发放

  2.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拆迁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通过以下渠道可以计算出公积金贷款额度

  1.网站渠道:进入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选择“便民服务”版块的“额度计算” 

  2.APP渠道:进入“天津公积金”APP首页,选择“贷款计算”版块

  3.微信渠道:关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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