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博山区春节禁放烟花爆竹详情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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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淄博博山区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禁放区范围:

  主城区内北至北山路,西至西过境路,南至南过境路,东至张博路―珑山路(夏家庄段)―五岭路―执信路―文姜路(窑广段)―石炭坞西路。在禁放区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

  全区重点禁放部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及风景名胜区、历史建筑、博物馆、档案馆等区域安全保护区内;

  2.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油、热力供应和存储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老年休养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6.山林、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物资仓库、重要军事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邮政等重要单位安全保护区内;

  8.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楼顶、走廊、楼道、阳台、窗口等;

  10.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

  11.各摆设婚庆宴席的饭店、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博山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图

  

  

标签: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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