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经开区禁放烟花倡议书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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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城区)的市民,千万不要购买烟花爆竹,也不可以燃放!

  《淄博经济开发区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辞旧迎新、大鸣大放是我们欢度春节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损害人体健康,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创建安全环保、低碳祥和的春节氛围。在此,我们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少放或不放开门炮、迎新炮、团圆炮,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努力在全区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污染,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领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讲文明、树新风,共建共享文明美丽幸福的经开区!祝全区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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