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创新药品物流监管模式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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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由湖北省药监局举办的"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及实施专题培训班"在武汉开班,各地市州药品监督相关负责人、药品经营企业及物流企业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班旨在解读宣传新出台的《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加快推进湖北省药品第三方物流产业健康发展,完善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措施。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规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等审批事项。

  "取消从事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行政审批事项不等于不需要监管,为了打通改革后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湖北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省药监局药品经营管理处副处长李亚武介绍,省药监局通过前期调研,结合湖北实际情况,探索药品监管的"湖北模式"。《通告》于今年5月9日正式对外发布,明确了现代物流条件、责任划分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问题。

  结合湖北实际情况,省药监局通过采取"1+3"模式(《通告》+告知承诺规程、监督检查指导原则和合同物流质量协议指导书)构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检查体系。率先运用"告知承诺制",通过信用监管来规范企业,对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如严重违法或两年内监督检查出现三次不合规检查结果,纳入黑名单并公开信息。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对委托方延伸检查,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许可条件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不按质量协议建立药品第三方物流质量体系的发告诚信督促企业整改。

  《通告》出台后,省药监局通过现场监督指导和举办培训班,帮助企业提升物流能力。此次举办专题培训班,除了对监管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外,还介绍了医药物流技术和管理要求,为企业的发展指明发展方向;并通过现场监督指导,针对药品第三物流监管和实施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企业在依照规范完善自身条件的具体执行上,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小偏差,但是通过现场指导,能快速有效解决问题。"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总监昂明嵘告诉记者,该公司正在新政策的引导下不断深度整合全省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了多仓协同、就近收发货、多点储备、分级接力配送,而这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将更有利于国际化供应链的形成。

  据悉,《通告》出台后明确了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应具备的现代物流条件,对物流企业的硬件软件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提升了湖北省药品流通行业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通告》提出的多仓协作能满足快速安全覆盖全省的需求,对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十分有利。"顺丰医药中南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熊杰告诉记者,目前顺丰正在积极筹备湖北省襄阳和恩施两个分仓的建设工作,提升药品储运硬件条件及配送效率覆盖面。除了硬件设施方面,《通告》还对追溯计算机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将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和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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