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互联网诊疗注意事项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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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互联网诊疗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在线复诊服务质量,需要您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在中日友好医院就诊记录,在提交复诊订单的时候按照要求填写和拍照。

  2、中日友好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暂不支持医保支付,线上复诊的用户者可按照限定条件选择由医院配送或由社会药店配送。

  3、在互联网复诊平台上的用户如自购药,请自行去就近医疗机构,根据复诊医嘱信息让社区医生抄方完成购药。

  4、患者选择在线付款后在中日友好医院药房购药并送药到家的,疫情期间距中日医院40公里内可免费配送,10公里以外需支付配送费用。

  5、在线复诊开具的药品不能退换。

  6、疫情期间,医生工作繁忙,如医生未接诊请耐心等待,一次的复诊标准时间为48小时,医生可延时两次,每次最多12小时。

  7、在线诊疗药品不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6岁以下儿童用药、冷链药品、抗菌药物(局部用药除外)、静脉用药、中药饮片、含毒性成分的中成药。

  8、复诊患者如需要开复诊费用发票,12月25日之前均可来医院打印发票。

  9、患者复诊与90天内上次就诊是同一诊断、同科室,医师认为适合互联网复诊者。

  10、按照北京市规定,互联网诊疗统一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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