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厦门岛内禁放烟花爆竹个人放烟花最高罚2000元

2019-01-30
阅读 141

  同安禁燃烟花爆竹区域

  ●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324国道以北的城区;

  ●北环路北侧200米内;

  ●北环路北侧沿线的碧岳社区居委会的五甲,东山社区居委会的北门、社坛,朝元社区居委会的西池、张厝、洋坂、田厝等社区和城北新村。

  一般来说,限放区域包括老城区居民集中聚集区域、危险化学物品厂房仓库及周围地区、易燃易爆场所,如加油站、燃气站等处。同时,厦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据了解,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若发现各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110举报,举报有奖励,举报一起奖励500元。

标签:    烟花爆竹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