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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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购房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共同购房人的婚姻状况证。

  ?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 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已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

  ? 未婚者填写《婚姻状况声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报告。

  4、家庭经济收入的有关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收入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

  6、借款人还贷银行存折或卡。

  ㈡特殊材料:

  根据不同贷款种类在补充以下资料:

  1、期房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首期房款收据或发票、银行进账单;

  2、现房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首期房款收据或发票、确权证明或《不动产权证》;

  3、二手房贷款:《购房合同》、受让方的《不动产权证》、房屋评估报告、首期房款收据或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买方划付款授权书、转让方的身份证及在本地银行开户的收款存折或卡;

  4、建造住房贷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工程预算、费用支付凭证、施工方在本地银行开户的收款存折或卡;

  5、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需翻建、大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自然资源部门同意翻建(大修)的批文、施工合同、工程预算、费用支付凭证、施工方在本地银行开户的收款存折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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