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业务暂停自助办理的通知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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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第1号]的通知,将于2019年2月23日至2月28日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工作,2月22日20:00-3月1日8:00期间相关信息系统暂停服务。受此影响,在此期间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邕e登”服务平台、手机APP、自助综合机无法实现自助核税、自助缴税功能,因此,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业务将无法自助办理。2月22日前已完税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可凭完税证明在各受理点窗口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业务自助办理恢复时间以税务局系统升级完成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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