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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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区内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区内常住居民户籍3年(含)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区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3.申请家庭余杭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

  4.申请家庭车辆总价不得高于15万(含)元。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常住户籍,或持有余杭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须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区内无房;

  5.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人才住房保障、毕业生安家补贴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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