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发布“外卖”12条安全举措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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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月10日起,我市餐饮等行业开始有序复工,加入网络平台的餐饮企业也多了起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网络订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入网餐饮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重点,切实做好以下12条食品安全举措。

  1、严格主体资质审查

  平台应严禁无证无照、证地不符等不具备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对卫生条件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下线处理;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加大疫情防控宣传

  平台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发布提示、签承诺书、线下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入网经营者在经营品种、操作人员防护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宣传。

  3、强化配送人员管理

  全员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平台切实做到实时监测;针对外市返徐的配送人员要进行自我居家隔离 14 天,每天向平台报告健康状况,待隔离期满无症状后方可上班;配送人员上岗前,平台要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记录,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送餐服务。

  4、强化特定区域配送管理

  平台要关注定点收治医院和重点隔离小区范围的变化,对属于该范围订餐的配送需定向定位定人,并对配送人员进行重点防护和消毒。

  5、强化配送工具管理

  配送人员的车辆、配送箱应专人专用,禁止混用;配送站点、配送箱、配送车辆要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6、实施“无接触”式配送

  入网经营者将食品放在与送餐人员约定的位置,由送餐人员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加工制作人员直接接触。消费者订餐可选择“无接触”式服务,由送餐人员将食品放在与消费者约定的位置,消费者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

  7、全面启用“食安封签”

  平台、入网经营者应配备 “食安封签”,对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进行封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

  8、严格依法从事经营

  平台详细记录、保存外卖配送接单信息和送餐轨迹,以备随时查询,追溯源头。入网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禁止超范围经营;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保证公示内容清晰,容易辨识。

  9、规范食品加工制作

  入网经营者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经营全过程佩戴口罩,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0、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入网经营者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人员上岗,严禁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

  11、强化经营场所管理

  入网经营者严禁在经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加大对环境、设施设备的消毒频率,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清洁。

  12、禁止野生动物经营

  禁止入网经营者经营、制售野生动物菜品。平台应加强监测,如发现违规经营,及时予以下线处置。配送人员发现入网经营者违反此项规定的,应拒绝配送,并及时通过12315 热线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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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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