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台州天台县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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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台州天台县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今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与去年有所不同,我县部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只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当天、正月初一、正月十四、正月十八共五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禁放区域示意图

  

  限放区域:

  东至螺溪、始丰六桥、莪园,南至新104国道、新62省道(唐宋岗头红绿灯处),西至下科山村(永昌路),北至三茅溪、寒山路(新60省道城关段,含天都花园、秀水山庄)。

  

标签:    春节    除夕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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