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劳动仲裁办理流程

2019-12-23
阅读 99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一、办理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办理材料

  申诉人是员工的提交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四、办理时限:总的受理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45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不收费

  想获取更多新鲜资讯,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