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唐山乐亭县新能源电动车补贴申报材料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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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电动车补贴的公告

  为落实《唐山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我市公安车管部门完成初始注册登记、实际运行使用的我县购车用户(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初始注册登记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到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服务中心608)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4626125。

  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2日


  唐山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材料

  补贴范围内用户按属地原则申报,申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真实性声明;

  (二)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声明原件(若暂不能提供可后补充,但应在时限要求内完成备案);

  (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审核表;

  (四)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此项均需交验原件);

  (五)车辆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复印件,车辆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此项均需交验原件);

  (六)截至申请(备案)日期的里程表照片(加日期标记,打印到A4纸上,此项需现场核实里程表及车架号等信息);

  (七)公交车用户另需提供,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或者县级政府出具的申报补贴车辆为公交车的书面证明原件,并附线路、站点、时间安排等材料(此项需现场核实)。

  时限要求

  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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