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唐山乐亭县新能源电动车补贴范围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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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新能源电动车补贴的公告

  为落实《唐山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我市公安车管部门完成初始注册登记、实际运行使用的我县购车用户(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初始注册登记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到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服务中心608)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4626125。

  乐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2日


  唐山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四部委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及《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四部委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四部委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结合我市2019年度推广实际,制定本办法。

  补贴范围

  购买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5-13批、2019年1-11批)的车型,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在唐山市公安车管部门完成初始注册登记,实际运行使用的本市购车用户;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初始注册登记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除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暂未达到2万公里的,要在本办法时限要求内完成备案。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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