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安失业金上调多少?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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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11月1日起,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市直、高新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211元/月调整为1384元/月,上调173元;

  岱岳区、宁阳失业保险标准由1085元/月调整为1240元/月,上调155元;

  东平仍执行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政策,标准为1395元/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失业人员办理以下业务:

  (1)办理解除合同网上备案。

  (2)办理社保网上减员。

  (3)提交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并办理解聘备案。

  将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包含劳动合同原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材料提交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绿色通道窗口并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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