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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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以本月工资为基数),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有条件的单位,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适当放宽到5倍;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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