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部分人事档案业务可延期或补办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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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与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我单位部分人事档案经办工作调整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在南宁市社保局的人事档案托管人员,退休调档申请可延期补办。延期办理退休调档申请不影响档案托管人员的退休待遇申领,经南宁市社保局审核后可自符合领取待遇的次月起补发相关退休待遇。补办手续应在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人事档案转入可延期办理。符合我单位人事档案接收条件(户籍地在南宁市市区,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南宁市市区)的流动人员可延期办理档案转入手续,补办手续应在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如档案转入涉及需在南宁市社保局办理申领退休待遇业务的,档案托管人员应预先与原存档单位沟通落实转递时长等问题,确保档案在2020年6月20日前转递至我单位。

  三、人事档案托管证领取可延期办理。春节前已到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过调档函的单位离职人员,如原单位派专人或通过机要交通渠道已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南宁市人力办,人事档案不缺少关键性材料,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再来办理档案托管证领取手续。

  四、可以线上办理的人事档案业务

  (一)人事档案转出。可以在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申请人事档案转出后,将调档函邮寄至南宁市人力办(信封注明“调档函”),工作人员收件核实后,将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人事档案。

  (二)开具政审证明。可以在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申请开具政审证明后,将政审考察函邮寄至南宁市人力办(信封注明“政审考察函”),工作人员收件核实后,根据人事档案记载直接回函邮寄政审考察单位。

  (三)人事档案查询。可以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查询人事档案是否在库。

  五、暂停对外服务窗口线下服务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我单位办事大厅即日起暂停线下服务(实体大厅不对外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对于确需进行现场办理的其他人事档案业务,可拨打市人力办相关业务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按预约时间到专窗办理,做到即来即办,办完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大厅的等待滞留时间。未事先预约的,原则上将不予受理。

  到专窗办理业务时,请配合做好防疫工作,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谢绝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其他变动另行通知。

  邮寄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编:530022。

  办理相关档案业务的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档案接收

  0771-2429430

  档案查询及利用

  0771-2430399

  退休调档

  0771-24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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