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济南居民医保生育待遇规定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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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居民参保人和大学生,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包干支付:顺产800元、阴式手术产1000元、剖宫产1900元。

  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参保人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急救、抢救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方可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参保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报销待遇的,不再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身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同样,参保人已经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身份享受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报销流程

  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住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端进行报销结算。

  因急救、抢救及其他特殊情况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身份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费用单据、住院病历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等材料,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普通居民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大学生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大厅25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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