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业复产保供,湖州出台14条最新措施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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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坚持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稳产保供

  1.切实落实防疫和生产“两手抓”。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农业稳产保供主动仗。及时做好生产技术推广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开展生产。建立“一人一档”员工健康档案,指导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协调解决防护物资问题,消除防疫安全隐患,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强化人流、物流、车流等安全管控,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

  2.深入开展防控期间“三服务”工作。

  紧密结合“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活动,组织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精心组织联村、联企、联基地,贴心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帮扶,全面落实防疫措施、生产措施、发展措施,促进防疫和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专员+专班+专技”等形式助推农业企业开工复工,加大帮扶力度,下沉服务力量,在落实防控疫情要求、组织复工复产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帮扶力度。

  二、全面组织农业主体复工复产

  3.做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

  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全面组织复工复产。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粮油加工、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协助尽快全面达产。加大春耕备耕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运。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物流畅通等问题。做好农业重点项目的复工复建,确保项目复工复建安全、有序、受控。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工、流通等方面难题,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稳定农产品出口。

  4.精准做好复工复产用工服务。

  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的企业用工补缺保障服务。对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的意见》(湖政发〔2020〕4号)的企业,给予补助奖励。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复工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支持企业安排包车规范安全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员工,疫情期间由企业统一组织市外员工包车返回的,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鼓励企业和员工通过线上实现招聘求职高效对接。

  三、全方位确保农业稳定生产

  5.推进粮食生产任务落地。

  及早明确全年粮食产销政策,分解落实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积极发展春马铃薯、春大豆、春玉米等鲜食旱粮作物,加强春花作物田间管理,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粮食结构,增加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进一步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直接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由50元/亩提高到70元/亩。

  6.组织蔬菜瓜果抢种抢收。

  加强调度监测,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上市期,采用调整茬口、增加复种、增设大棚等措施,适当增加叶菜、速生类蔬菜、食用菌等生产,确保均衡供应。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动用市级储备免费提供蔬菜种子,不足部分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行采购,给予3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对从事大棚速生蔬菜种植且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7.集中力量抓好春茶生产。

  实时掌握疫情变化信息,提早做好春茶生产各项准备工作,突出解决采茶工问题,出台春茶采摘加工工作指南,指导主体根据采茶工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有序引入市外采茶工;密切跟踪茶芽萌动进展情况,制定科学开采计划。提前整理好茶厂卫生和设备开机前检修调试工作,确保加工设施正常开机与良好运行。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收青加工或代加工服务,解决周边无加工能力茶农鲜叶销售困难。

  8.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全域做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种苗生产和存塘水产品养殖管理,加快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有效畅通本地水产种苗、饲料、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提前下达第三批项目计划,统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已列入市级渔业绿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并已认定为市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美丽渔场的实施主体,加快已下达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审查验收工作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加大对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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