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校车标牌核发办事指南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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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请按规定填写《校车标牌领取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及凭证:

  1、《校车标牌领取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

  4、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6、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7、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校车许可程序及流程

  1、办理许可程序

  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受理→征求公安机关及交通运输部门意见→意见反馈至教育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安机关发放标牌。

  2、办理流程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上线检测→交费、照相→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查验机动车(查验通道)→业务受理(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领证。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91-86111183;传真电话0791-83801139;投诉电话0791-83815199、8380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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