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屋肺炎疫情防控指引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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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出租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基本原则,督促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自觉加强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各园区、镇(街道)网格中心要落实与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明确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承担主体管理和连带责任,督促其做好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与管理部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协助做好调查

  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应督促租客做好所属镇街的“湖北来(返)东莞人员调查问卷”网上填报工作,告知租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不如实申报,将会面临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加强管理,落实居家隔离

  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可在主要出设置体温测量仪。经卫健部门核实需要实施居家隔离的出租屋租客,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要积极配合,监督租客落实居家隔离情况。可在出租屋内部公布居家隔离租客的房号,发动其他租客共同监督,但不得公布租客的姓名、联系电话等隐私信息。

  四、加强巡查,上报异常情况

  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强对出租屋租住人员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租客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从疫情发生地来莞租客,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网格中心或防疫机构报告,并告知租客到医院接受相关检查。一旦发现需要居家隔离的租客擅自外出或其他不配合隔离的行为的,要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五、加强消毒,做好清洁卫生

  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要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一是立即对出租屋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特别对垃圾收运点及电梯等封闭空间、大门把手及楼梯扶手等人员可能触碰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三是设置专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危险废物。

  六、加强防范,做好自我防护

  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及雇佣人员(清洁工、保安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防疫要求戴好口罩,并做好自身的清洁、消毒工作。

  七、加强引导,做好信息宣传

  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要按照我市各级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租客微信群、出租屋出张贴告示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租客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正确使用口罩等各种防疫物资,避免恐慌情绪和谣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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