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三货车报废补贴政策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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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三货车报废补贴要求

  (一)2017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淘汰报废拆解的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可以申请补助;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

  (三)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四)市区(含江都区)财政供养的老旧汽车淘汰,不享受补贴;

  (五)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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