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企业疫情期间如何申请缓缴公积金?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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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缓缴?缓缴对职工后续申请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是否有影响?

  答: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填报《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疫情防控期间,在纸质资料无法送达情况下,可通过邮箱等渠道将影像资料报缴存所在地分中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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