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公租房建筹任务的通知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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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分解下达 2020 年公租房建筹任务的通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确保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我市2020年公租房建筹任务,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进一步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筹任务分解。

  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我市公租房建筹任务2000 套。根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公租房实物保障需求比例情况,公租房建筹任务分解为市南区200套、市北区1300 套、李沧区500套。

  二、多渠道筹集房源。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应优先配建公租房,确保优先落实上级下达的公租房建筹指标;也可通过集中建设、购买、改造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通过购买和改造筹集的公租房应确保产权清晰,结构安全合理,户型设计科学实用。对落实公租房建筹指标确有困难的区,可跨区落实公租房建筹指标。公租房建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财政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抓紧筹划项目落地。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要立即着手研究确定公租房建筹工作方案,于 2020年3月31日前将2020年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筹项目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对列入2020年公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公租房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力争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五、强化监督和考核。

  公租房建筹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承担任务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项目落地和前期手续办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租房建筹工作的监督考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落实公租房年度建筹工作任务。

  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3月17日

标签:    租房    青岛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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