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2020-05-05
阅读 19
缴存额度

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1. 根据南宁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数据,设定2019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67元。

2.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南宁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即2019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缴存比例(利率) 单位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住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缴存比例一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