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指南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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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标准: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补助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1、在南昌市注册的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2019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的;

  2、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3、非本人意愿下岗失业;

  4、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5、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申请补助时仍处于失业状态。

  申领材料

  1.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3.《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授权书》。

  附件下载见。

  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应在下岗失业后3个月内,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出台前已下岗失业且现在仍处于失业状态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在本通知出台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

  小提示:

标签:    失业证明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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