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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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基数

  1、自2019年7月1日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19年度(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1550元,最高不超过16302元。

  2、本次基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济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的按3倍执行(2018年度济宁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34元),即最高缴存基数为5434元*3为16302元。

  3、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1730元;

  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

  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1550元。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方面,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必须相同,上限为12%,下限为5%。

  每月的缴存额度由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来定。以城区按最低缴存基数1730元为例,按缴存比例下限5%来计算,单位和个人最低每月缴存额度合计为173元。当然,对于职工而言,缴存额度越多越好。因为缴存基数还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高低直接相关。

  当您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取时,一定不要忘了先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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