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淄川区春节烟花禁放吗?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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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放时间:2020年1月24日(农历除夕)、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五)和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4天的00:00―24:00时间段内。农村婚庆活动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和数量。

  禁放区域

  东至湖南路(含龙泉镇韩圣村、大土屋村,洪山镇涧北村、解庄村、小红卫村、东工村、蒲家村、北工社区、北杨家村,寨里镇北沈村);北至眉山路(含开发区井家河社区、西谭社区、东谭社区、贾村社区、夏庄社区);西至凤凰山路(含将军路街道七里村、贾官村,开发区山张社区、双泉社区、苗家窝社区、下五社区、灵沼社区);南至南外环(含龙泉镇和庄村、尚庄村,昆仑镇南石谷村)。

  (点击查看大图)

  限时定点燃放区:禁放区之外的为限时定点燃放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村居在距离生活区或重要场所100米以外的地方合理划定定点燃放区,设立定点燃放标识、燃放器材,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联合城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逐一进行定点验收,确保安全燃放。

  特定禁放区域:

  (1)重要物资仓库及重要军事设施周围,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邮政等重要单位;

  (2)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高压电线、变压器、变电所、停车场,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之内;

  (3)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油、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医疗机构、老年休养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5)车站、商场、影剧院、服装城、建材城、水产城、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大型市场、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

  (6)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7)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楼顶、走廊、楼道、阳台、窗口等;

  (8)林地、绿地、苗圃等禁止烟火的区域;

  (9)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场所;

  (10)文物保护单位及风景名胜区、历史建筑、博物馆、档案馆等。

  特定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喜庆事宜,倡导用音效、锣鼓队、秧歌队等形式替代。

  处罚规定:

  违反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有效期:

  2020年1月6日到2020年12月31日

  

标签:    建筑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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