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芜湖个人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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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芜湖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收入证明必须符合公积金中心关于收入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4、申请人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经中心批准补建或补缴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工作单位调动,新单位缴存与原单位缴存间隔中断2个月(含)以内的,视同连续缴存。经中心批准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范围;

  5、申请人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有合法的自住住房交易行为;

  7、申请人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含)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购买二手住房的,需在过户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为:网签购房合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产权过户→委贷机构审批并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公积金中心放款前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9、申请人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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