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取消外省隔离了吗?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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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控制疫情输入蔓延,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属于以下3种情形的,应纳入疫情防控排查与管理范围:

  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人员;

  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流入本地的人员。

  对没有公布风险等级但有疫情扩散苗头的地区,经省和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研判,对该地区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各地要在中、高风险等重点疫情地区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对该地区流入人员的摸排管控机制,将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按照密切接触者的有关规定进行追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及时信息报备

  村居(社区)和接待(用工)单位要多措并举,切实掌握辖区(本单位)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情况,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告知。流入人员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要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村居(社区)、用人单位、亲属要提醒流入人员做好行前防疫健康教育和体温测量以及途中个人防护。

  加强登记查验

  在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区域边界,通过电子屏、设置指示牌等方式,提示引导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主动到集中服务点登记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照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发放查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查验力度,发现未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标签:    济宁    疫情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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