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青田建立境外入青人员疫情防控首报奖励制度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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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境外入青人员疫情防控首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涉侨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切实将境外入青人员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即日起建立境外入青人员疫情防控首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未主动报备或未管控的境外入青人员。

  二、举报途径

  举报采取直接举报和电话举报等两种方式,举报人可直接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直接举报;举报人也可以拨打电话:0578-12345,24小时专人受理。

  三、首报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报人500元/人的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人举报线索奖励。奖励的发放由各乡镇(街道)统一负责发放,财政予以保障。

  四、生效日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标签: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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