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市东区复工企业租金减免名单公示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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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拟对承租东区区属物业实体经营的租户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现将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承租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0年2月24日至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

  中山市东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8321005

  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承租户名单

  备注

  1. 享受租金减免的范围不包括:住宅、车位、广告牌等。减免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清保费、广告费等其他应由承租户支付的费用。

  2. 原租赁合同2020年2月、3月属于免租期内的,租金减免期可顺延。

  3. 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出租人将给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发放《租金减免通知书》,可使用无接触方式,如电子邮箱等方式,法律效力与纸质确认等同。

  4. 根据《租金减免通知书》上确认的金额,与承租户签订《租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减免生效。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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