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德有效应对疫情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意见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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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应对疫情

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十条意见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据省、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和我市《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六条意见》,设立全域旅游应急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和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扶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实际困难的非国有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业,优先支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的旅游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全方位宣传政策,落实省、杭州市各项政策,切实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指导协助旅游企业享受省、市各项支持政策。加快上一年度美丽经济奖励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完成资料审核,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二)开展“一对一”复工服务,为更好服务旅游企业复工,制定“一对一”复工专员服务,加快复工审批流程办理,保证各旅游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三)加大税收政策扶持,旅游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支持非国有旅游景区度过困难期,疫情期间(从2020年2月起),按2019年上半年度平均月营收的10%给予经营成本补助,补助期3个月。

  (五)支持非国有旅行社度过困难期,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8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应对经营困难。从2020年2月起,对拥有在册国家导游员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旅行社,按照每位国家导游员500元每月补助企业,补助期3个月。

  (六)支持非国有宾馆酒店度过困难期,有上一年度接待旅游团队记录,客房数50间(含50间)以上且床位数80张(含80张)以上的,以各宾馆酒店登记床位数的50%核定补助基数,按每个床位补助10元/日,补助期60日。

  (七)2020年上半年,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各式各样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对参加我市统一组织开展的市场拓展活动,给予展位、交通、食宿等全额补助。利用疫情期间的空档,按照不同旅游服务类别,免费组织开展旅游人才培训工作。

  (八)建德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扶持范围内的旅游企业现有存量贷款按不高于同档LPR利率计算2020年2月当期利息,鼓励各金融机构予以减息,最高给予免息。降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旅游企业新增贷款的准入门槛,发放信用贷款和循环类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九)全省一级响应期间,扶持范围内的旅游企业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落实贷款前提条件的,可先放款,后完善条件。对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旅游企业,要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确保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

  (十)在生产恢复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现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扶持范围内的旅游企业,视情况设定合理的还款宽限时间,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可视情况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展期。

  本意见至2020年2月15日起施行,由建德市财政局、浙江银保监局建德监管组、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建德市财政局

  浙江银保监局建德监管组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02月14日

  杭州企业复工需要备案登记啦!,

标签:    疫情    全域旅游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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