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异地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时间+地址】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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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办理材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未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须本人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取人在本市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折(卡)原件、复印件;

  (4)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贷款基本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受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

  提取次数:

  提取次数及金额:

  每12个月办理1次提取,提取人及配偶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总额(公积金账户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区公积金各分中心(三阳路除外)

  申请:http://gjj.wuhan.gov.cn/wg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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