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市阜沙镇减免租金符合条件承租户名单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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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沙镇关于符合减免租金条件承租户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12号)的精神,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拟对承租阜沙镇镇属物业的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现将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承租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中山市阜沙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23453175。

  符合减免租金条件的承租户名单

  特别提醒

  1、承租户已交2020年2月、3月租金的,可顺延减免,确实不能顺延的可申请退款。

  2、减免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权费、清保费等其他应由承租户支付的费用。

  3、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由出租人与承租户确认并签订《租赁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减免生效。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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