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市公积金可以在江门市贷款吗?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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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市公积金可以在江门市贷款,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江门购买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正常缴存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买符合标准的首套或二套普通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1)首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 年子女,下同) 成员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房贷款,执行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

  (2)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房贷款,执行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3)职工家庭成员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网签购房合同(存量房需同时提供评估报告书)、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4)有效收入证明;

  (5)供楼存折;

  (6)公积金存折或对账簿(如申请人在其他设区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2.变更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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