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入川人员管理措施通知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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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外来入川人员管理措施,全文如下:

  为严密外来入川人员特别是市外入川人员管理,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社区、村(居)疫情管控十项措施》等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外来入川人员管理措施发布如下:

  1、规范组织体系

  全区外来入川人员管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区疫情防控社会随访和社区管控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2、规范管理体系

  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履行外来入川人员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开展外来人员联防联控工作,指导、督促各社区、村(居)、企业严格推进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外来人口底数,加强日常管理。

  3、规范申报登记渠道

  外来入川人员可通过以下六种方式申报登记: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登记;

  (2)区公安分局申报登记;

  (3) 各镇(街道、开发区)申报登记;

  (4)属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5) 社区、村(居)申报登记;

  (6) 人员信息自助登记系统登记报备。

  4、规范登记报备责任

  落实“两登记一核查”机制,即:社区、村(居)负责对外来人员租住信息逐一登记,督促出租人、承租人按要求完善、登记、报备承租人信息;企业负责对员工信息逐一登记,督促员工完成登记报备;派出所负责对“两登记”信息进行逐一核查。

  5、规范登记信息内容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车牌号、家庭住址、同乘人员数量、来源地、停留地和目的地等详细信息。提倡利用人员信息扫码自助登记系统,预先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6、规范信息流转

  区公安分局掌握的和社区、村(居)、企业摸排登记的外来人员入川信息,统一推送至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镇(街道、开发区)梳理后推送各社区、村(居)统一进行详细登记,交由各派出所统一核查确认信息无误,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汇总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7、规范管理制度

  各社区、村(居)严格落实封闭值守各项措施,对未办理出入证的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并严格执行“两查一测”规定。市外入川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按照要求执行14天的居家隔离措施。

  8、规范出入制度

  落实外来人员及外出务工村(居)民“持证”出入制度,由社区、村(居)委会办理通行证,人员凭证进出村(居)。企业在职工首次返岗前要向辖区派出所和社区、村(居)出具证明,包括职工的岗位、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企业联系电话,确保发生问题第一时间通知企业。

  9、规范动态管控

  落实“三色”动态管控机制。将外来人员划分为隔离人员、租房人员、非本村长期居住人员三类进行管理,分别对应发放红、黄、绿三种颜色识别卡。红卡人员隔离期满,由专业医护人员确认解除隔离并进行消毒后,携带识别卡与身份证到社区、村(居)将标识卡更换为黄色或绿色。红卡人员居家隔离时不得出门,其他人员持黄卡或绿卡可在劝返点限次进出。做好红卡居家隔离人员服务保障措施。

  10、规范宣传引导

  区领导小组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对接,开通过境淄川疫情防控短信提示平台,向过境淄川的所有外地手机用户发送疫情防控方面的提示、提醒和通知短信。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社区、村(居)充分利用张贴通知通告、“村村通”、发放宣传资料、微信、随访走访等渠道宣传外来人员管理措施,在广泛发动外来人员主动登记报备的同时,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提供外来人员情况信息,对未登记报备的外来人员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严密防控网络。

  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标签:    疫情    淄川    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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